12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官网信息显示,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存在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金监罚决字〔2023〕24号
被处罚当事人
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违规持有非金融企业股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8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荆金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二、张正略(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行长)
三、王毅(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个贷业务部经理)
四、庹祖华(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副行长)
五、罗忆君(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客户经理)
六、肖元萍(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客户经理)
七、雷永松(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个人贷款中心主任)
八、朱小爱(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个人贷款中心业务员)
九、柯卉(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风险管理部专职贷款审批牵头人)
十、章开周(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风险管理部专职贷款审批人)
十一、程静(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风险管理部专职贷款审批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内控管理缺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罚款40万元
二、对张正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三、对王毅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四、对庹祖华警告
五、对罗忆君警告
六、对肖元萍警告
七、对雷永松警告
八、对朱小爱警告
九、对柯卉警告
十、对章开周警告
十一、对程静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荆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