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p id="fdmc1"></rp>
    <button id="fdmc1"><object id="fdmc1"></object></button>
    <tbody id="fdmc1"></tbody>

    1. <progress id="fdmc1"><pre id="fdmc1"></pre></progress>
      <rp id="fdmc1"><object id="fdmc1"><input id="fdmc1"></input></object></rp>

      <tbody id="fdmc1"></tbody>
      <th id="fdmc1"><pre id="fdmc1"></pre></th><tbody id="fdmc1"></tbody>
        <dd id="fdmc1"></dd>
        <rp id="fdmc1"></rp>
        <em id="fdmc1"></em>

          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荆门网站>专题资讯
          中心城区控违拆违问责办法出台
          2018-01-21 10:42:54   来源:荆门晚报   分享:
          0

            4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我市日前出台了《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从2016年12月26日起开始施行,问责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主要目的是严肃查处在控违拆违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政策执行不力,纵容、庇护、参与、购买违法建设,未及时查处遏制管辖区域内新增违法建设或本部门(单位)的违法建设等行为。重点问责行为包括: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要从严问责;对购买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要从严问责;对执行拆违补偿政策不力要从严问责;凡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的,对城区、街道、社区的负责人要从严问责。

            此外,对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直接参与或强迫、唆使、煽动他人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屡犯不改或者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因控违拆违不力,导致违法建设侵害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的;因控违拆违不力,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还将从重或者加重问责。(记者 胡于梅 通讯员 田洪宁)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爱发体育(中国)-爱发体育(中国)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