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高定律)“召开案件听证会,不仅仅是解决当事人心中的结,其实也是在解开我们自己内心的结,听证会让我们办案越来越有底气和信心”,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近日,监利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移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经审査认为在案事实证据可以认定武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但其考虑到武某某系精准扶贫对象,爱人瘫痪在床,家中条件拮据,此次因受旁人教唆、怂恿,未能理性表达诉求、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法而涉嫌犯罪。
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实现最优办案效果,11月13日上午,该院举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以及地方政府党委负责人参加,就武某某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有无逮捕必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具体案情经过,详细阐明了拟作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地方政府党委负责人就武某某家庭收入、人员构成、政府帮扶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
在听取介绍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任何人都有表达诉求的权利,但表达的方式方法应当合理、合法序正当,一时冲动极易触犯法律。
人民监督员季国平发言称:“承办检察官介绍的拟不批捕理由说理充分,兼顾法理与情理,我很赞同,但同时建议你们还要继续做好对武某某的监管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会后,该院在尊重案件事实、严格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结合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对武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助力精准扶贫,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是检察机关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监利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听证,让检察办案置身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之下,以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推进工作,不仅可以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更可感可触,而且能真正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